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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萝岗社区北社7号自留用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2019-01-04
     温馨提示: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网址:3z.hp.gov.cn)。    
     交易须知: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4.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中的规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确定经营者。本次交易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北社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19年1月21日下午2:30在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对黄埔区萝岗社区北社7号自留用地租赁项目组织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咨询和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北社7号自留用地;
  (二)资产类型:发展留用地;
  (三)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
  (四)项目经营用途:符合区规划建设使用要求(竞得人如需改变用途应书面通知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同意后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调规,调规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项目所在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西禾楼)旁边;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暂未办理相关产权确权手续,但不存在产权纠纷;
  (八)租赁年限:2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30元/平方米•月(含税费);
  (十一)交易保证金:30000000元(叁仟万元整);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3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十三)建设履约保证金:30000000元(叁仟万元整);
  (十四)递增情况:每2年递增一次,从第3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8%;
  (十五)交易方式:现场书面竞价;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十八)竞投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六楼(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
  (十九)项目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二十)其他说明:
     1.价格、税费:交易底价每月租金30元/㎡(含税费),每租满两年、从第三年起在上期基数上月租金递增8%,每年度末月20日前一次性交纳下一年度租金。承租方超过两个月未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所投资的物业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对承租方不需作任何赔偿。该标的地块及物业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由承租方负责缴纳。承租方竞得本项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第一年度的租金。
     2.合同履行保证金:承租方竞得本项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300万元给出租方作为租赁期合同履行保证金。责任在承租方的,出租方可按合同条约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
     3.交易保证金:3000万元,竞投成功后自动转为建设履行保证金。承租方必须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及建设施工许可证,在取得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对地块进行收地、施工建设。收地工作、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只提供协调工作。建设施工完成第一层楼层时,由经济社退回30%的建设履行保证金给承租方,工程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时退回35%的建设履行保证金给承租方,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退回35%的建设履行保证金给承租方。
     4.地块位于开萝大道以东,北社新村以南、西社以西,中演国际酒店以北。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土地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发展用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有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5.本项目地块规划条件已失效,竞得方需自行重新申报规划并办理规划建设的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承租方自行办理地块建设所需的报建手续及费用,出租方只出具有关证明文件或在有关的文件上签字盖章等。承租方建设的物业及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区的产业要求,承租方不能改变地块批复的用途,报建的容率不低于2.0,并按规划报建方案自行出资建设物业。租赁期满后建设物业及配套设施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七天内必须搬离物业。若承租方发生破产清算,标的地块和承租方建设的物业及配套设施不属于承租方的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
     7.承租方自行办理、报建和建设地块、物业的消防设施,并负责所需的手续及费用;承租方自行办理、报建和建设地块、物业的临时用电、永久用电、临时用水、永久用水,并负责所需的手续及费用。
     8.租赁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不能作为房地产出售。合同签订后不能转让合同。土地不能转租、分租。建成的物业不能作为小商品房出售或出租,建成的物业出租、转租、分租的,必须到出租方书面备案方可出租、转租、分租,否则作为承租方违约;建成的物业出租、转租、分租的期限不能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承租方违约的,出租方可收回标的地块及承租方建成的物业及配套设施,出租方除按折算价补回建设成本给承租方外,对承租方不用另作任何补偿。土地、建成的物业及配套设施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9.租赁期内因政府、村庄改造需要全部或部分征收、征用或拆迁标的地块和承租方建设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合同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标的地块和承租方建设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建设的物业及配套设施由出租方按不动产权证书核定的建筑面积按折算价补回建设成本给承租方外,对承租方不用另作任何补偿。经营性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
     10.建设成本折算价:承租方按容积率2.0建成物业并验收合格后并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核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算折算价的计算面积,在合同签订日起计第1-10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250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1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225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2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200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3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175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4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150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5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125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6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100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7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75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8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500元/㎡计算给承租方;第19年内按折算建设成本价250元/㎡计算给承租方;二十年到期后,物业及配套设施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对承租方不用另作任何补偿。承租方没有按容积率2.0建成物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不计算折算价;出租方收回承租方建成的物业及配套设施不作任何补偿。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
     三、竞投人代表要求
     竞投人是法人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或经公证处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见证的获得授权的受委托人。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802515612,13711606700,竞投意向人敬请提前联系项目权属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 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每逢周五下午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二)现场报名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六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2.交易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3.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
      4.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5.其他资料:
     (1)以企业法人(有限公司)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公司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合伙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投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投资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必须由个人独资企业盖章,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经营者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报名资料:
     ①免予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②办理委托报名手续的(即由报名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报名手续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即实际办理报名手续的当事人)(原件核对后退回)、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签名,样本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机构网站下载)及相关有效的证实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证、律师见证、基层组织见证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的,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优先承租权申报要求
    享有法定优先承租权或依约享有优先承租权的单位或个人参加竞投的,应于2019年1月18日下午4:30前向本交易服务机构提交有效证明(如股权证、原合同等),资格经本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在竞投中主张优先承租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的先后顺序详见《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八项竞投事项。
      七、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1.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01981702000000466
       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乐支行(或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
     2.注意事项:(1)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编号,如区集资竞20180333。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汇款或存入。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退回竞投人交纳交易保证金所转出的银行账户,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各竞投人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原件核对。未能提供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到账的,将不接受报名。
八、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九、联系方式: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六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82376103  网址:3z.hp.gov.cn
十、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32075119
 
                                             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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