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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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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大同第一工业区3号 简易厂房出租项目
2022-11-25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交所)接受本项目出租方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出租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意向承租方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意向承租方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广州农交所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农交所)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按照《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对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大同第一工业区3号简易厂房出租项目组织公开竞投,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参与竞投。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南沙区东涌镇大同村大同第一工业区3号简易厂房出租项目;

(二)资产类型: 厂房 ;

(三)资产地址:南沙区东涌镇大同第一工业区3号 ;

(四)交易面积: 4517.71平方米 ;(占地面积)

(五)交易资产用途:工业、仓库、办公室(不得产生大的噪音,环评不通过的行业),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私自改变用途。

(六)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1.产权证:√无证    □有证,证号: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证    □有证,证号:       ;

3.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穗集有(2012)第02001385号 。

(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无;

(八)合同年限:1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交易底价: 12元/平方米/月(含税)

(十一)租金收取方式: 按年收取 ;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租金按年收取,每1期开始之日起15天内支付当期租金。

交纳账户信息:

户 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大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账  号:966107001000000910;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理处;

(十二)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5%;

(十三)交易保证金:¥600000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 ¥600000元  (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十五)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以网络多次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承租)方,每次报价递增 0.5元/平方米/月或其整倍数;

报价时段:

1.自由报价阶段:2022年12月7日10时00分始至10时05分(5分钟)

2.限时报价阶段:每次限时周期为2分钟,首次限时周期从自由报价时段结束起计算。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为最高报价。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内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2分钟(120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高报价被确认为最高报价。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承租)方,以交易底价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承租)方。

(十六)竞投时间:2022年12月7日10时00分,具体详见《网络多次报价交易须知》;

(十七)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十八)竞投规则:具体详见《网络多次报价交易须知》;

(十九)竞投地点:网络多次报价,网址:http://gz.gemas.com.cn/portal/login.jsp,意向受让(承租)方登录后可进入用户中心的报价现场;

(二十)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二十一)其他说明:

1.原租户承诺:如不能在重新竞投中成功竞得,将在合同到期之日起15天内将资产交还给经济联合社;如在合同到期起15天内仍未清理的附着物及物品设备,则视为原承租户放弃,出租方或新受让(承租)方有权自行清理。

2.该资产按现状出租,遇上级要求该厂房周边需要增设排水单元、环保工程、消防、疏通管道、周边排水等项目的,该费用由受让(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该资产的施工及经营生产、消防安全责任由受让(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4.垃圾清运回收等自行处理;

5.该资产如需升级改造,须经镇、村同意后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6.如受让(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加建或变动建筑物结构,需经过经济联合社书面同意,经经济联合社书面同意加建的建筑物,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时,该土地上加建的建筑物归经济联合社所有;

7.其他约定按《厂房租赁合同》执行。

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准入条件

(一)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及项目业主单位另有规定外。

(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

(三)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意向受让(承租)方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以下两种安排只能选其一,在相应“□”打“√”。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承租)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统一勘察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9:30-11:30,14:30-17:00,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意向受让(承租)方敬请提前联系项目业主单位。其他时间勘察:意向受让(承租)方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以系统通过报名为准。(意向受让(承租)方必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并进行报名) 。

1.系统注册地址:http://www.gemas.com.cn/portal/login.jsp

2.注册完成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缴纳保证金(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3.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5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具体详见交易公告)。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1.意向受让(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同意参加竞投的决策文件复印件。

2.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的,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户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双方手指模);

3.意向受让(承租)方为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双方手指模);

4.《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

5.意向受让(承租)方须提供广州农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受让(承租)方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广州农交所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承租)方已取得的竞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同一项目编号同一意向受让(承租)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或自然人)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受让(承租)方弃标重启除外)。

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需通过境内银行转账方式缴交,且交易保证金转账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合同乙方须一致。

3.意向受让(承租)方、意向受让(承租)方(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广州农交所办理报名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五、法定优先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没有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截止日17时前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

(一)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2034499990010000074925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二)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项目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意向受让(承租)方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账。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

(1)若意向受让(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州农交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若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在受让(承租)方向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履约保证金按约定不计利息地转至项目业主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承租)方缴纳至项目业主方账户上。
    (3)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农交所扣除其应付给广州农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项目业主方所有。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受让(承租)方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XX村XXXX(所报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xxx交易保证金。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承租)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承租)方后,该受让(承租)方应按公告、交易指南的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署《租赁合同》。

2.受让(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按约定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受让(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七、交易服务费

(一)广州农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执行(服务费收取不因合同执行情况发生改变)。

(二)受让(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交易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广州农交所官网(www.gzaee.cn)、项目业主单位所在地的公开栏、广州市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及南沙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3z.gzns.gov.cn/)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受让(承租)方资质资格有异议的,请向广州农交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受让(承租)方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受让(承租)方及项目业主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签订合同时,受让(承租)方需出示《成交确认书》,如因受让(承租)方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受让(承租)方自行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业主单位收回该项目。

九、违约违规责任

(一)意向受让(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

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并经核实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二)意向受让(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1.竞得标的物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受让(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受让(承租)方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三)意向受让(承租)方或受让(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1.受让(承租)方竞得本项目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受让(承租)方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因受让(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程序或受让(承租)方资质资格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四)如竞投项目未能成功交易,项目业主单位可以申请重新组织本项目资产交易,重新组织本项目交易时,原参与本项目交易但被取消竞投资格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受让(承租)方,不得再报名参与本项目对应资产的竞投;今后属于本项目业主单位其他项目的交易活动,本项目业主单位有权不接受被取消竞投资格的意向受让(承租)方和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受让(承租)方参与。

十、纠纷处理原则

意向受让(承租)方(包括受让(承租)方)与项目业主单位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意向受让(承租)方(受让(承租)方)与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广州农交所无关。

(二)交易公告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如不超过交易公告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含5%)的,不影响交易结果。交易公告中载明的项目面积与实际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如超过交易公告中载明的项目面积的5%(不含5%)的,在不低于竞得价(如果以单价进行竞投,必须折算为月、季度或年租金)及不改变实质性条款(如租赁年限、递增情况、用途等,不限于上述情况)的前提下,由项目业主单位与受让(承租)方公平协商解决,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十一、风险提醒

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参加竞投前须全面阅读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农交所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承租)方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意向受让(承租)方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意向受让(承租)方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承租)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受让(承租)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农交所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意向受让(承租)方的竞投资格一经受理确认,无特殊的情况下不予撤回。

广州农交所不向意向受让(承租)方退还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竞投成功后,受让(承租)方须按本交易公告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受让(承租)方自行承担。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不适用《招投标法》。

十三、联系方式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先生 020-8916078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网址:www.gzaee.cn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黎凯茵

联系电话: 020-84916446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裕丰路18号


附件:

附件1.1:东涌镇大同村第一工业区3号厂房红线图.pdf
附件1:合同模板(厂房).pdf
附件2:交易指南.pdf
附件3: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承租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附件5:网络多次报价交易须知(厂房).pdf


报名网址:http://www.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f5f58212033b458983315f6a75e58435&packId=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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